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3-10-16 10:38:11 来源:商车天下 编辑:商车天下 有话要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称“辽宁证监局”)于 2013 年 8 月 13 日至 8 月 30 日,对本公司进行了 2012 年报专项检 查。本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2 日收到了辽宁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3】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本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不符合规定。公司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 席董事会时采用全权委托方式,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
二、部分子公司存货未按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公司相关底稿中没有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黄海汽车有限公司 2012年存货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文件和材料。
三、个别子公司现金核算不规范。公司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库存现金核算不规范,存在将现金明细账替代作现金日记账使用的情况。
辽宁证监局要求本公司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在 2013 年12 月 31 日前向辽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辽宁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辽宁证监局上报书面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0 月 14 日